今年以来,南京已多次调整住房公积金法规,不仅支持职工用公积金付首付,还开办了二手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等。本轮调整是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内第四次优化公积金新规。
12月1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方案的通告,宣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提高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可贷额度,扩大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范围,延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新规实施期限,调整购买存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流程。
将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人、60万元/户,提高至50万元/人、100万元/户。新规还宣布职工可提取公积金支持父母自住房加装电梯,提取的手续也得到了简化。此外,新规还对今年2月份出来的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款优化方案的实施期限进行了调整,为继续减轻居民购房资金周转压力,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该法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今年公积金调整方面如下:
2月27日提出在南京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购买南京市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可以与开发企业签订协议,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作为购房前期资金。
3月1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再次发新规,宣布即日起开办二手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即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无须卖方先结清贷款并解除抵押,就可通过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登记,从而使买方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前须落地所购住房抵押担保的条件。此举不仅简化了交易流程,缩短了交易时间,还减轻了购房人筹措资金的压力。
5月25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新规的通告,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等群体解决住房问题。其中,多子女家庭(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高可贷额度,在普通家庭贷款最高限额基础上上浮20%,即多子女家庭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人、120万元/户。对于无房的多子女家庭,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提高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