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康保县2023年公开选聘96名高学历人才公告

发布单位: 康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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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数量:   50

招聘人数:   96

学历要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3-10-16

工作地点:   张家口

公告详情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充分发挥高学历青年人才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康保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高学历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聘硕博人才共计96名,详见《康保县2023年公开选聘高学历人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报名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报名者须具有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为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2.博士研究生:研究生阶段不限毕业院校,本科阶段为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硕士研究生:研究生阶段不限毕业院校,本科阶段为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4.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在国内取得本科学历的,本科阶段要求同上。

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硕士研究生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应为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岗位需要,服从组织安排;

3.报名者须在报名结束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外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须在报名结束之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以报考该岗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未解除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作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读学生(即:2024届及以后毕业生);

5.在康保县机关、群众团体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已经工作的(包括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等);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①夫妻关系;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④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⑤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康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jkkb.gov.cn/)发布人才选聘公告。康保县人民政府网为本次人才选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公告信息及事项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10月10日8:00—10月16日24:00

方式:网上报名。报名者需于2023年10月10日8:00—10月16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cprec.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必须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考人员报名需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提交报名材料,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

网上报名须用考生本人真实身份信息注册账号,账号和密码务必牢记并保管好。登录后,应按照网站提示的操作流程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照片,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并点击同意,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审慎选择报考岗位。“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不能再修改。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凡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康保县2023年公开选聘高学历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包括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包括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

3.已与现工作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

4.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学业成绩单;

5.本人手写签名的《报名承诺书》(附件3);

6.其他相关证明资料。截至报名日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就业指导部门或院系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报名者要认真阅读《康保县2023年公开选聘高学历人才公告》,备齐报名所需资料,资料不齐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资格审查。

报名缴费通过网上缴费,缴费日期:10月10日8:00—10月17日24:00,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进入复审资格人员名单将以公告形式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康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jkkb.gov.cn/),逾期没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由组织人事部门及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名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组织面试。复审合格即进入评审程序。评审时间、地点、相关要求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康保县人民政府网。组织专家评审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相关业务知识和实际能力,包括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创新意识、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面试结果当天公布。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成绩总体情况划定。在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得参加定向考察,选聘职位比例内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年龄小者优先。

(五)定向考察。根据面试结果和岗位需求,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通过审查档案、函调等方式对拟选聘硕博人才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如有考生进入定向考察环节放弃的,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报考岗位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面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予递补),进入定向考察环节。

(六)组织体检。对考察通过人选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会议研究。提交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聘硕博人才名单。

(八)社会公示。根据专家评审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康保县人民政府(http://www.zjkkb.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选聘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九)办理手续。选聘的硕博人才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选聘手续,纳入“硕博人才选聘计划”管理,落实相关待遇。

四、相关待遇

选聘的硕博人才予以解决事业编制,列入县财政开支,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合格的解除聘用。硕博人才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满后可办理调动手续。硕博人才可按《康保县招才引智激励办法(试行)》的规定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五、考核管理

对“硕博人才选聘计划”引进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实行动态管理,进行年度考核,经考核不胜任者,取消相关待遇。

六、有关要求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组织面试、定向考察、体检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报名者要填写《报名承诺书》(附件3),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如出现报名资料弄虚作假、隐瞒个人身份信息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聘用资格、或出具不良记录证明存入个人档案等处理方式。

3.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康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313-5513995(非节假日),0313-5515841(节假日)。

附件:1.康保县2023年公开选聘高学历人才需求信息表.xls

2.康保县2023年公开选聘高学历人才报名登记表.xlsx

3.报名承诺书.doc

4.《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doc

中共康保县委组织部

中共康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康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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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zjkkb.gov.cn/single/20/826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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