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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其他要求
需求专业:
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护理学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放宽至45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1)所有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中:①2024年国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②2024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学历认证上的毕业时间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③其余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须一致。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毕业院校(科研机构)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其中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专业参考目录,及其所学课程、研究方向、论文等材料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3)资格条件中有中共党员(中共党员包括中共预备党员)要求的,由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出具证明。
7.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岗位编号SWA01)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有1年及以上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
(2)有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
资格条件中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社联、校科协、校艺术团副部长及以上干部;学院分团委书记和副书记,学院学生会、学院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研究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出具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实习、兼职等工作经历,应为确立实际聘用(合同)关系的工作经历,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或单位工作经历证明,且与个人档案履历材料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招热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