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其他要求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各引进岗位及条件详见《抚州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下半年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中的有关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
1.年龄要求。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7月1日(含当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7月1日(含当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8年7月1日(含当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学历要求。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和学位层级要达到岗位要求。报考者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须为报名结束之前。
3.专业要求。引进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2)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必须与引进岗位要求一致,请注意区分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代码。
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引进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4.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或其他期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2024届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5.限2024届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4届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2023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2024届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2024届应届毕业生。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要求。我省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9年7月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下编手续办理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签订时间为准)。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尚未履行服务期或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其他说明
具有医师执业证和医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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