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6日至2006年4月28日期间出生)。报考人员为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岗位表中专业条件按类别设置的,其相关专业范围根据《泰兴市2024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1批)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确定。
2.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七)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学专业符合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
(八)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材料。
(十)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本次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7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泰兴市2024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1批)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