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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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根据《2022年博白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公告》的有关规定,拟对入围体检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岗位数,按面试合格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邓小兰等62位考生为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详见附件1),如逾期不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视为放弃资格。
如有考生未通过复审或放弃的,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由县卫健局电话通知)。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2月16日上午8:30—11: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博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王力大道旁)。
(四)以下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各1份(同时附原件验证)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3)毕业证书;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单位负责人及主管部门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6)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
(五)资格复审要求
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体检
(一)体检对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资格复审当天当场告知复审结果)。
(二)体检安排
体检日期:2023年2月22日(具体分组在招聘群公布);
集中时间:上午7:30;
集中地点:博白县法制广场。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由医院按规定在当天上午体检前收取。需要复查、复检的考生,费用按规定由医院另行收取。
(四)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项目(如视力、色盲、听力、嗅觉等)均不进行复检。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五)体检人选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由县卫健局电话通知)。
(六)注意事项
1.体检对象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抽烟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上必须空腹。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的,请提交放弃申请书到县卫健局局人事股;如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的,也视同自动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4.其他事项详见《体检考生须知》(附件2)。
三、考察
考察对象为进入体检且合格的人员。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具体考察时间由考察组安排。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人员的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考察组将在考察期间就考察事宜与考察人选联系,请考察人选注意保持手机畅通。
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由县卫健局电话通知)。
以上公告,请相互告知。
联系电话:0775—8328875(博白县卫健局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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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博白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名单
2.体检考生须知
博白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
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2月13日
原标题:2022年博白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及体检考察公告文章来源:http://www.bobai.gov.cn/xxgk/zwgk/rsxx/klzp/t157990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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