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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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根据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组织部、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眉山市东坡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规定,现将眉山市东坡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2023年2月18日(星期六)早上6:50前到东坡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三楼大厅(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红星路东二段91号)集中,统一前往体检医院。
二、体检对象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因自动放弃、面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同类同题其他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否则,取消体检资格。本次东坡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为63.934分。未形成竞争岗位为202203104、202203118的考生考试总成绩低于63.934分,故取消以上两个岗位4名考生体检资格。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特殊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四、复检及递补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区组织人社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署名的近期两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
(二)请考生准备体检费400元于体检当天由医院收取。
(三)凡未在2月18日上午6:50前到集合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全程需佩戴口罩。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38193091。
附件:
1.2022年眉山市东坡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须知
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组织部 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0日
原标题:2022年眉山市东坡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文章来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41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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