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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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根据沐川县卫生健康局、沐川县教育局、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募2022年医疗卫生岗、中小学校医辅助岗人员的公告》等相关要求,沐川县2022年招募医疗卫生岗(含应急岗)、中小学校医辅助岗面试工作已于8月4日完成,现将面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沐川县2022年招募医疗卫生岗(含应急岗)、中小学校医辅助岗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2022年8月11日(星期四)上午7:30
集合地点:沐川县卫生健康局一楼(地址:沐溪镇交通街713号)
三、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四、体检注意事项及要求
1.请进入体检人员自觉遵守乐山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配合疫情管控措施。
2.进入体检的考生务必按本公告要求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下一环节资格。
3.每名体检人员需准备体检费约400元现金,由体检医院按实收取。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6.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7.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戴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8.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9.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10.参加体检的怀孕考生,请于体检前一天(8月10日前)上午12:00前将县级及以上医院孕情证明,同延期待检申请一起交至沐川县卫生健康局人事办公室(沐溪镇交通街713号)。
11.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向沐川县卫生健康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疫情防控
本次招募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考生体检时疫情防控要求如下:
1.请全程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2.考生进入体检现场时,应当主动出示健康码(绿码)和通信行程卡,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
3.体检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内,除高、中风险区外的其他地方〕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体检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除高、中风险、低风险区外的其他地方考生进入体检医院前,须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行程卡和体检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提供的纸质、电子报告均可),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者方可进入体检医院。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①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通信行程卡异常的考生;②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③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管控措施的考生;④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⑤前7天内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⑥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当天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注:高、中风险区具体名单可通过“天府健康通”微信小程序查询。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乐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因隐瞒行程、病情或未按要求出具健康证明造成无法正常参加体检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特别提示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本次招募相关公告规定执行。 七、咨询电话:沐川县卫生健康局0833-460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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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原标题:公告公示||沐川县2022年招募医疗卫生岗(含应急岗)、中小学校医辅助岗人员面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文章来源:http://www.muchuan.gov.cn/mcx/gggs/202208/f8c5a023c7d049a7831fafdb1cf32e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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